送走了一拨又一拨看热闹的邻居后,金琛终于能得空坐下来吃顿饭了。秀秀和金家老两口都在灶房里忙活,金煜拿了一坛好酒,在旁边坐下,给金琛和自己各斟了满满一大碗。
“大哥,我敬你。”
他端起碗,自己率先喝了,然后抹一抹嘴角,脸上带笑地看着金琛。
“小子,几年不见,你也长大了,连酒都能喝了。想当年,你才到我肩膀,用筷子蘸点酒喂你你都能睡一下午。”
金琛宽厚地冲弟弟笑,一边快速地把碗送到嘴边,将里面的酒一口干掉,砸吧了几下嘴,微微皱起鼻翼,赞赏道,“好酒,就是我许久未喝过酒了,这样一碗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
金煜忙夹了一筷子菜送到他面前的小碟中,“大哥刚回来几天,再适应段日子就好了,到时候,还是喝遍村里无敌手的好汉。”
金琛吃了口菜,斜眼瞅自己兄弟,“你小子,书读得多了,嘴巴也变甜了,可见爹娘和你嫂子没白辛苦供你。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去参加州试?我听你嫂子说,你读书是刻好苗子,将来若是考个进士回来,也算是给咱们金家光耀门楣了。”
金煜连连摆手,“大哥,您就别取笑我了,我呀,也就在咱们村子里还算拿得出手,外面人才济济,我算是哪根葱啊。”
闻言,金琛把筷子放下了,他歪头看着金煜,眼底闪着不解的光,“小煜,你......不想考出去?不想做官?还是你怕爹娘和你嫂子他们无人照料,才故意留下。若是这般考虑,那你现在大可以放心了,大哥回来了,这些事,我自会打理,你就好好读书,不要再有别的顾虑。”
金煜尴尬笑笑,“大哥,你说哪里话,我就是觉得自己更适合在家里待着,将来当个教书先生,找个像嫂子一样贤惠的妻子,平平淡淡过一辈子。我没有多大志向,粗衣粝食也能将就,你啊,就不要为我操心了,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金琛朝灶房里的秀秀看了一眼,挠头嘿嘿一笑,“我有啥子好担心的,三年了,你嫂子对我还是如当初一般,我呀,知足了,就想这么陪着她,好好过儿。”
金煜眼里的光黯淡下来,他看着碟子里的那块豆腐,把它夹了个粉身碎骨,这才犹豫着说道,“哥,你......真的不怕吗?”
“怕?怕什么?”
“死而复生,不是罕见,是从从古至今都未发生过。这几日,我翻遍了典籍,也未看到过这样的记载,可是哥,你......还有国均,你们确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