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你却记不得了?”他不管不顾的追问。
邢国均笑了一下:“小煜,我不是不记得了,只是那天,我在河边捉田鸡,正玩得高兴,忽然觉得后脑一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最后的印象,就是自己被人拖着朝前走,那时,满天的星光就像无数只眼睛,冲我眨啊眨啊,和往常一样,可是我却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星星了。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也挺好是不是,至少死得时候没有痛苦。”
邢国均说这些话时,神情特别坦然,所以金煜觉得他并没有撒谎。不过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心慌,因为这也意味着面前那个邢国均就是以前的那个邢国均,并非什么长得及其相像的人假扮的,而且,他还对除此之外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就连金煜喜欢哪个姑娘他都知道。
想到这里,金煜心里更慌了,连与自己打招呼的邻人们都视而不见,只一路小跑来到家里。
到了院中,嗅到诱人的饭香,他心里才踏实了一点,似乎又一次回到了现实,那个与自己诀别了半日的现实里。
他冲屋里喊道,“嫂子,能吃饭了吗?我饿了。”
可是从灶房里出来的却不是秀秀,而是金老太太,她把饭端到金煜面前,笑着冲他说道,“中饭也不少吃,怎么这么快又饿了?。”
金煜没回话,他朝灶房里望了一眼,“娘,嫂子呢?往常都是她做饭的,今天怎么不见她人呢?”
金老太太一边给他夹菜一边说道,“你下午走了没多久你嫂子就出去了,不过也是啊,都这个时辰了,天都快黑了,她怎么还不回来呢,以往她可不会这样的。”
金煜把饭碗放下了,他的心忽然猛跳了几下,震得胸口都疼了起来。他缓缓起身,眉头紧锁,一副满腹心事的模样,抬脚朝门外走去,到了院中,脚步便快了起来,他不顾身后金老太太的呼唤,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出了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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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田里的那条小道跑到一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今天是初一,所以月亮只是一撇细长的月牙,藏在黑云后面,难以寻觅。
金煜跑了这么久,早已累得“哼哧哼哧”喘个不停,不过,他还是不敢停下脚步,因为他心里充斥着比疲累还要浓郁得多的一种感觉,这感觉催促着他朝前跑,哪怕肺都要炸裂了也不敢停下。
它的名字叫恐惧,是的,自从听说嫂子不见了,恐惧就从四面八方爬进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血液,占据了每一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