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他就已经可以看到传球目标了。
没有任何迟疑和犹豫,抬起右手就是一记传球推送出去。
这是一记子弹传球,受制于左膝没有办法完全蹬地发力,陆恪更多以手臂肱二头肌的力量灌注于橄榄球之上,出手瞬间手腕狠狠一甩,将橄榄球的速度瞬间爆发了出来!紧咬的牙关之间再次弥漫着血腥的味道。
博尔丁奔跑了起来,沿着中央地带的右侧外延,沿着球门柱的垂直方向,一路朝着正前方全速推进,他的左侧视线余光可以清晰地捕捉到红色球衣和白色球衣互相交织着,近在咫尺,正在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可能朝着博尔丁扑过来。
但他们没有。
博尔丁就如同在悬崖边上疾走的探险者一般,扑面而来的飓风让他的脚步持续颤抖着,岌岌可危,他张开了双臂,保持着自己的平衡,快速越过了洛根的所在位置,紧接着就已经冲过了二十五码线、二十六码线。
“转身。转身!”
博尔丁不喜欢陆恪对自己的跑动路线指手画脚的动作,但他不是兰迪-莫斯,那些抱怨和吐槽都放在球场之外,站在球场之上,他还是选择听从四分卫的指挥,既然陆恪要求他在冲跑出十五码到十七码的时候,立刻转身观察四分卫传球,于是,他照做了。
转过身,博尔丁就看到陆恪抬起了右手,手起刀落地完成了传球,一记子弹传球时机的把握和节奏的控制,在混乱局面中牢牢地抓住一丝缝隙的空档。
子弹传球的抵达速度比想象中还要迅速一些,博尔丁只来得及抬起双手,根据来球的位置摆出了接球手势,恰好就在胸口和下巴之间的区域,他几乎不需要调整脚步和动作,就能够轻松地将橄榄球接住。
“嗖。”
“砰。”
博尔丁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些声响,胸腔之中就开始喷薄着肾上腺素了,快速转过身,透过头盔,他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些防守球员脸上的意外的神色所有人都认为陆恪的传球目标应该是洛根。
不仅因为洛根和博尔丁的跑动路线重叠在了相近的轨道上,仅仅只是偏差了半个手臂而已;而且因为洛根和陆恪的连线无疑是旧金山49人最出色的战术组合,刚刚第一记达阵就是依靠着这组搭档完成的;还因为博尔丁到目前为止的表现着实乏善可陈,甚至可以说是糟糕透顶。
但,陆恪就是选择了博尔丁。
对于其他人来说,博尔丁的表现就是一团浆糊;但陆恪却知道,博尔丁的路线跑动确实令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