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是本奇书,但自诞生以来争议很多,历来被统治者列为禁书,连风气开放的民国也不例外。
但在建国以后,这部却被出版了。
1957年,经过老人家首肯,国文社以“文学古籍刊行社”这个副牌社的名义,按1933年燕京古佚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为蓝本重新影印了2000套,影印版的《新刻金瓶梅词话》共两函二十一册,其中正文二十册,二百幅插图辑一册。
所谓“函”,是函套装,用是指用书函来包装古书的方式。
函套一般以草板纸为里,外敷以布做成,可用来保护古籍,包容全书。
国文社出版的《新刻金瓶梅词话》是四合套,即函套围裹全书封面、封底、书脊、书口四面,除了这种包装方式,函套装还有围裹全书六面的“六合套”和在开函处挖作云环形状的“云形套”等方式。
这一套《新刻金瓶梅词话》在发行当年的售价是40元,面向的读者群体非常窄对购买者有三个条件:一、年满45岁;二、已婚;三、要求必须是各省S高官、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正副B长。
每部书编了号,购买时还要登记。因此,这一版本的《金瓶梅》也被称为“部长本”。
而国文社,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可以出版和发行《金瓶梅》的出版机构。
到了1985年,国文社又出版了删节本的《金瓶梅词话》,这个版本的《金瓶梅》也被称为“洁本”。
根据统计,洁本《金瓶梅》共删去了原文中有关描写文字字。
但哪怕是“洁本”,国文社对于这部的发行工作依旧执行的非常严格,在全国范围内,只有省、地市级干部、全国文协成员和古典文学工作者可以凭证、凭卡购买。
到了88年的时候,上面突然将洁本《金瓶梅》的出版权授予鲁东的齐鲁书社,不准人文社的版本重印。
齐鲁书社据此出版了一字未删的“会校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程早春气愤的找到了上面理论。
你说把洁本的出版权给别的出版社,我们没意见,可是这洁本突然变成了一字未删的会校本,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国文社出版的洁本是根据词话本删节的,较之张竹坡评点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有不少出色的地方,既然允许齐鲁书社出版会校本,那就没理由禁止国文社出版洁本。
道理讲到最后,上面也有些理亏,最后同意了国文社继续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