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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士绅逃跑】(为盟主“SAYBYESAYHI”加更)(1 / 5)

吉水,伍嘉塘。

刘家虽已分成两户,但只体现在户口本上,依旧合住在祖传的大宅里。

家里的许多佣工,都在白天打发回家了。

待得三更时分,刘同升摸黑出门,包括小孩在内,他身后跟着二十六人!

不论男女,皆带着细软离开。

刘同升已经四十九岁,但身体还比较强壮。

历史上,他考中状元,崇祯问其年龄,回答说五十一。崇祯赞叹道:“你长得像个少年人!”

刘同升自己背着三十多斤银子,他的兄弟和子侄辈,同样背着银子。

一家二十多口,摸黑来到小河边,中途刘同升还摔了一跤。

河边早就备好船只,由于害怕掉进水里,登船时只能点亮灯笼。从小河驶入同江,又从同江驶入赣江,天明时分,已经出了吉水县地界。

分田之后,他们家还剩400多亩地,现在不要了!

他们家还有2000多石粮食,也不要了!

甚至,家里还有些银子,实在是拿不动,也都不要了!

放弃一切,举家逃离吉水,只因他们看不到希望,觉得在赵瀚的地盘过得憋屈。

历史上的刘同升,满清刚攻入江西,离吉水县还远着呢。他就抛下土地,举家搬去福建,然后捐出财产募兵抗清。

也算是抗清志士。

赵瀚强行分田,刘同升为保家族,暂时可以选择忍耐,但有些事情他不能忍。

其一,不准蓄奴。即便可以有佣人,但哪像以前方便使唤?而且不准雇童工,十二岁以下的仆僮也没了。

其二,不准纳妾。这个法令没有强制执行,只在小妾报官的时候,官府才会出面制止。

虽然严格遵照了《大明律》,但刘同升心里很不爽。要是啥都按《大明律》来搞,那士绅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大明律》非但禁止平民蓄奴,还不准地主役使佃户抬轿呢。

如果说,前面两项都能容忍,那刘同升最不能容忍的,便是赵瀚极其不尊重人才!

刘同升不但八股做得好,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甚至研究过兵书和术数。

可投奔赵瀚之后,只给刘同升两个选择。

一是在总兵府做普通文职,二是下乡去协助农会分田。

刘同升先是选择做文职,干了几天就不耐烦,因为那是文吏的工作。他堂堂举人,居然被扔去做刀笔吏,而且还是最普通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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