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师出有名(2 / 3)

得他们的歌曲很适合拿来大陆唱。”

陈奇在这个名字上画了个圈,道:“综一唱片,1981年成立,高凌峰是股东,也是头牌歌手,旗下有齐秦、杨林、沈雁、黄仲昆等等。

高凌峰我略知一二,老流氓一个,可以沟通。”费祥和文章都是台湾百代的。

陈奇可以通过香港百代要歌,但台湾肯定不会给,人家好端端的做专辑,干嘛给你啊?所以他没费劲,也没直接找百代的茬,毕竟还要合作。

他杀鸡儆猴。

但凡战事,都讲究师出有名。陈奇遵循古礼。

他先去找了一个人,香港新历声唱片的老板朱本延女士。朱本延是港商,但与大陆关系密切,历史上就是她劝说费祥来大陆发展。

香港有不少这样的小商人,貌似做生意,实际干着很多事情。

朱本延热情招待了陈奇,他开门见山:“我不能与台湾直接通讯,想拜托您递个话。”“给谁递话?”

“综一唱片,我想翻唱他们十几首歌,谈谈版权的事。”

朱本延神色古怪,大陆翻唱要个屁的版权,但她没多问,只道:“好,我帮你联络一下。”大陆叫走穴,台湾叫秀场。

80年代,台湾秀场文化盛行,身价最高的不是邓丽君,不是刘文正,而是一个叫高凌峰的家伙。

当时大家都在台上安安静静的唱歌,只有他穿着花花绿绿的演出服,戴着墨镜,又蹦又跳,歌曲也是动感十足,极受欢迎。被新闻局以“有伤风化”禁了。

81年解禁,名气愈发高涨,代表作《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烧吧,火鸟》,他还追过邓丽君。

去年,台北宝马歌厅以一天24万新台币的天价请他表演,结果他收完钱,没唱够天数就跑了。宝马歌厅背后是竹联帮的大哥,在台北封杀他。

高凌峰只得跑到高雄,结果故技重施,拿了钱不干活。

高雄的大哥显然比台北的暴躁,直接派人枪杀他,射穿了一条大腿,侥幸不死,之后他买枪自保又被查,被关了三个月,轰动全台。

在90年代开夜总会,还被陈水扁扫荡了,陈水扁当时是台北市长,扫黄打非攒政绩呢。总之,这是个社会人,德艺双馨的老流氓了。

台北,早晨。

高凌峰刚从一家私人赌场尽兴而归,豪赌一夜输了300万,面不改色。他社会新闻再多,也架不住当红,这点钱两个月就能赚回来。

台湾住房比香港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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