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谷贱伤农,乃是盛世的常态,如此这样的盛世,在史家看来真是可堪颂扬,其实他们都是无心无肺的御用鹦哥而已。
这样的压力之下,又有多少寒门能够一夜暴富,鲤鱼跳龙门也似的变成朱门豪宅之家,又有多少凭着辛苦经营劳作,真的能够锦衣玉食,高头大马的富贵大户呢?
所谓一掷千金的富商巨贾,所谓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富家公子,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销金窝生活,动辄几十万银子的赌局,一干无聊文人写来也好像快意非常,而且自得其乐。
所谓辛辛苦苦的商人积累数十年的家业,抵不上窃国大盗,国之蠹虫们的亏空偷盗,够上百户人家吃上一年的口粮很可能被公侯之门给一顿蝗虫大嚼完毕,所谓一曲清歌一束绫,妖女佳丽缠头浇裹耗费不菲,那其实还是小焉者。
这种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田连阡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确是贵族富贾和贫寒小民的生活的鲜明对比的真实写照,无论什么朝代,都没有消失过哪怕分毫。
动辄不问身家,便可挥霍千金,无赖儿郎们可疑的财富来历却被读者毫不关心,这样败家子的生活常态也的确是侠义吸引读者的常态。
那是因为大多数读者在现实之中少见如此情形,在里的确可以满足一下意淫过瘾的意思。
可是作者写的是一个乡间少年的生活的穷困窘态,只有本书的开头时候,我们的可爱的岳青君公子一掷千金,出手豪绰,自称用两千两银子买下墨孤魂的孙女那样的师父丫鬟。
其实岳公子的家世也不比墨孤魂和徐云若好多少,只是他幼年之时得遇奇人辛双成,带他到江湖之中行走,所谓一入江湖,千金万金便再不是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