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荒诞(2 / 4)

的小说,那时候我还不认字,所以那本书是我和小颖用字典一个字一个字查出来看完的,用了三个月,小说里记载的是一个男人忽然获得力量,在全星系打坏人当英雄的故事,现在想想挺俗套的,但对于当时的我和小颖来说,那是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

“也就是我们两个看完书的那天,小颖指着小说结尾的那章婚礼对我说,长大以后我要嫁给你。”

“我答应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就学着书里的那个主角一样,伸张正义,陈善除恶,最后把村子里闹得鸡飞狗跳,最后我爹揍了我一顿才算了事。”

“那本书对我影响蛮大的其实,说不定,我现在也在学着书里的那个主角做事?”

“我不知道,但我确实有信心对别人说,在这个班里,我是唯一没做错过事的人。”

“或许能这么说的还有宁云吧,可能是直觉,可能是猜测,但我知道他不是原来的那个人,披着原来那身皮的那个人太极端了,只要见他第一面就知道他该是什么样。”

“其实,我还知道,就算是原来那个抢走了小颖的人,也不是什么坏人。”

“我太了解那些贵族了,他们是那种只敢用枪或者别的什么隔着很远才能把你打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太害怕自己的新鞋被平民的血,或者汗,或者目光、视线之类的东西弄脏了,他们才不会像那个人那样有礼貌,只说些甚至不太入流的脏话,轻飘飘地扛着人就跑了,是的,他抢走了小颖以后在逃,他知道他在做坏事。”

“贵族,贵族...我第一次见他们是在...四岁?”

“好像是隔壁镇子里的一个小贵族吧...我四岁的时候,村子里来了腰上别着枪的大人物,要带走所有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说是要让我们为星穹社会发展做出大贡献。”

“还挺新鲜的,如果那个人别像押犯人一样给我们绑上铁链子,我们说不定还挺高兴的。”

“‘为星穹做贡献’,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在大太阳底下徒步走了二十公里路,然后到了目的地以后,我们发现所谓的‘做贡献’,指的是贵族家没到五岁的小孩子刚得到一把新枪,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一些‘会动’‘会叫’的靶子,来试试他的准头。”

“万幸的是那家贵族老爷还没疯到给一个孩子一把真枪,不幸的是即使不是真枪,那把做工精细的电击枪也能烫掉我们这些皮糙肉厚的贱民身上的一层皮。”

“我记得那年,村子里大多数年轻人都负伤在家,干不了活,延误了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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