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雪瑞这里,我总算是知道了当初周天纹与周美人的事情。
时间要回到二十六年前,那是他们师徒的第一次相遇。
周天纹,温州瑞安人,家境贫困,自幼失亲,兄弟之间相互拉扯大,偷盗过,抢劫过,也乞讨过。
用周美人当初评价周天纹的一句话来表达,形容得最为贴切:周天纹就是一条遍体鳞伤的疯狗,他憎恨身边的一切事物,任何会威胁到他的事物都会被他疯狂扯碎——哪怕这条疯狗是跪着的,眼眸中也是仇恨的光芒。
那时是冬日,南方的天气冷得让人直想发抖。全国最冷便是南方,北方的寒冷用衣服挡得住,而南方穿再多挡不住。哪怕是东北大汉在冬日来到南方,也要冷得瑟瑟发抖。那是因为南方湿气较重,直接就将寒冷贴在人们的身上。
当寒冷能钻进骨子里的时候,人们都缩在屋里,而周美人要去办事。
平日里人流不多的街道那天却人山人海围在一起,好奇之下,周美人也去查看,却发现一个满身血迹的年轻男子跪在地上,男子面前是一拿着菜刀的大汉。
跪着的,便是周天纹。
寒冷冬日,他却穿着一件单薄的秋衣,而这秋衣的胸口处已经破损,要问原因,是因为他的胸膛被砍了一刀,伤口不深,却也叫人惊慌。
那一刀,从周天纹的肩膀砍到腹部,鲜血流在地上,犹如镜面照着那个男人下跪的模样。
周美人询问旁人,才知道周天纹在这面摊吃了一碗粉条,而等吃完之后,他告诉老板自己没钱,付不起四角钱的面钱。
老板自然大怒,当即拿起菜刀砍在周天纹胸膛,算是教训。
“你吃了我的粉条,却拿不出钱,你与小偷没有区别。在这跪十分钟然后滚,如果你还能活下就行,如果死了,那就别怪我。”
这是老板对周天纹说的话,而迫于对方拿着一把菜刀,周天纹不敢不听。
人们则是起哄,说要老板将周天纹的头砍下来,都是贫穷的年代,一碗粉条自然比一个人命值钱。而老板不愿意,说自己还有一家老小,不想被枪毙了去。
周美人看不下这番情景,便站出身,说这么下去老板也要吃枪子,自己愿意为周天纹付了面钱。
既然能拿到钱,老板自然也没什么好说,人们看热闹没了,就走的走散的散。
周天纹向周美人道谢,而周美人说他有伤不能乱动,便亲自将他抱到医院。等周天纹从医院出来,他欠周美人的并不是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