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新亭借故走出了车厢。
他躲在角落里,见两个“小道士”偷偷摸摸的关上车厢门,他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他算着时间,确定两人应该已经打开“行李箱”,并把宝贝拿出来查看,便故作忘了拿东西的模样,忽然拉开了车厢门。
“哎呀!”
“快藏起来!”
顾倾城和池破妄则一副惊慌的模样。
两人七手八脚的把手里的东西又塞回“行李箱”里。
“抱歉!抱歉!我、我忘了拿杯子!哎呀,你们放心,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侯新亭抓起小桌子上的一个保温杯,一边道歉,一边火速离开了车厢。
看到了!
居然是一只上好的血玉手镯!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侯新亭敢用自己从小学到大的专业打包票:那手镯,应该是刚从地里挖出来的,至少几百年的历史。
完美的沁色,红得惊心动魄。
而且,侯新亭还感受到了一股浓郁的阴气。
这玩意儿,若是拿去鬼市,少说也能卖个几百万!
原本,侯新亭还以为是两个不懂事的小屁孩,无意间弄到了什么瓷器、古籍。
他故意做了一场戏,就是想看看那东西到底值不值钱。
如果足够有价值,他也好仔细筹谋。
如果一般,那就顺其自然——能顺手牵羊最好,实在弄不到,也随缘!
但,亲眼看到了品相如此好的血玉手镯,侯新亭浑身的细胞都在叫嚣:弄到手!一定要弄到手!
不择手段,不计成本!
哪怕“杀人夺宝”,咳咳,杀人什么的,侯新亭还是有顾虑。
不过,侯新亭的贪念与恶念,确实在看到血玉手镯的那一刻,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值!
“师尊,他生出了恶念!”
顾倾城是半人半尸,对于阴气、郁气、邪气、魔气等等一切负能量的东西都十分敏感。
“嗯!看看吧,如果真的生出了杀念,我们师徒二人也就只能使出雷霆手段了。”
池破妄的神情还是那么的无辜、纯良,但他说出的话,却杀气腾腾。
顺手牵羊和杀人夺宝,有着本质的区别。
前者,就是普通人都可能会有的贪念与侥幸。
而后者,则是绝对的穷凶极恶、心狠手辣。
傍晚,吃过晚饭,池破妄和顾倾城便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