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邦的时代在落幕之前,我做了这么几件事。
第一,在治安营展开了佤族新兵的训练,并且让大黑他们着重培养几个熟悉地形的、战斗力强悍的给央荣送过去,这样,我才从西亚人那儿订购的单兵装备就能用得上了;
第二,我在勐能成立一个全新的独立部门,让女老师招来十几名专门学习法律的同学共同掌管,我并不参与其中,名曰——肃正局。
这个肃正局是干嘛的呢?首先,核对警察局递交的所有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复审,将已经可以结案的案件交给司法委准备宣判;其次,反贪,因为他的存在,彻底将警察局、司法委分割开,实施三权分立。
而且,对肃正局人员补充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要好家世,在缅北没有一个好家世你可能连书都读不上,剩下的才是好人品。
肃正局的成立给勐能司法体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这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是‘检方机构’的地区,司法委好几次都因为权力设定不清晰差点没和肃正局打起来,我,却恰巧在此时从中调解。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勐能发生什么案件之后,会由警察局进行侦破和抓捕,再交由肃正局复审,最终由司法委做出裁决。
至于相关法律,则完全交给了几个在仰光终身研究法律的老学究,他们拿出具体的章程后,再由警察局、肃正局、司法委三方根据勐能、勐冒两地民族特色、战争环境进行整改。
在此期间,我的办公室桌案上堆积着本人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如山卷宗,哪怕已经有专人将卷宗里的缅语翻译成了汉字,我依然看的头皮发麻。
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将卷宗一撇,爱几把怎么地怎么地吧,什么时候出问题了什么时候解决,我可懒得在这儿逐字逐句的去扣。
对,相比于雍正那种勤勉的帝王来说,我懒得几乎和万历一样,我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酷吏,甚至还需要一个商鞅、一个张居正……
好在如今的勐能百姓对于‘权力意识’的认知还很低,有点像是咱们国家六十年代的百姓,禀承着‘毕生不入官门’的思想,也让我落得了一身清闲。
只是,我真怕勐能发展得太快,要是按照现在的速度,等老百姓对‘权力意识’的认知达到八十年代水平,我估计就得忙得连喘口气儿的时间都没有。
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日子,还真就照这想法来的。
向来不互通的勐能和勐冒通车了,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两地百姓来回走动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