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自是不必多说,由钱庄出面,邀请研究古币、懂古币的人,来钱庄坐镇,为摊贩及顾客这些鉴定古币。
只要经营起口碑与信誉,后期还可出具鉴定证书之类活计,只要其鉴定能被市场普遍接受,便可成为类似制定市场标准的企业,卖标准能有多赚,自不必多言。
当然,林默并没有让对方将鉴定业务放在钱庄下,而是单立一个单位与业务线,毕竟钱庄以前名声不怎么好,以后也免不了替情报处办些什么事儿,所以还是分开不互相影响的好。
存纳,便是跟银行保险柜租赁业务类似,提供给摊贩、顾客等等这些,存放值钱货品的地方。
此举主要是为市场秩序、安全这些考虑,甚至还考虑提供押运等服务,毕竟铜钱就小小一个,但有些却价值不菲,很容易吸引些盗抢偷窃的家伙过来。
牵线自不必说,不过不是干掮客那种小打小闹,而是提供交易场地市场等等。
像是找一片地方,架设些宣传栏,让货主,可以将自己想卖的货品情况,写上或贴上,然后让卖主去找自己想要的。
此举,可与存纳业务结合,还可搞些柜台,将其中顶好的货品,放入其中展览,反正也是类似于一个中介所、寄卖场之类。
等经营到合适时机,还可以搞起拍卖之类,然后从中抽佣,拍卖是个极好的产业,尤其规模口碑这些上去后,只要不出问题,经营它个几十上百年都不成问题。
林默的建议,就是不直接参与藏品买卖,而是提供配套服务,赚取摊位费、鉴定费、存放费、佣金等这些,就像给淘金客提供服务一般。
另外,林默还建议他在摊贩那方面,为市场,增添一些赌的成分进入其中,以此做为噱头之类,尽快发展起来,毕竟能让他们迅速发展的空窗期,不见得能有多久。
至于什么赌的成份,自然就是开钱了,铜钱因埋藏缘故,很多都板结着泥土锈迹,或沾连一块,这不就具备了赌性?
开前不清理,开后再看品类品相这些,因旧币价值波动很大,不就成了跟彩票一样的玩意。
而此举,买卖双方多半都能乐意,对买者而言,以小博大、捡漏等等都极具吸引力,甚至还有很多人就好赌一把。
而对卖方,不管探宝的还是摊贩之类,这些是他们养家糊口的方式,渴求的不是什么一夜暴富,而是稳定收益。
毕竟,值钱的古币,多数原因便是其稀少,他们手上的,九成九九估计都是最普通最不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