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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奴是好人家的女子(1 / 3)

本来,夫死再嫁在这个时代根本不叫事儿。

宋代的婚姻制度相当的自由,完全不像理学大兴的明清时候一般严苛。

这个时代的女子,当断则断,该离就离,十分的爽快。

女子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再嫁的现象十分普遍。

北宋年间甚至出现过两位宰相争娶一个寡妇儿的事。

虽说那寡妇不仅年轻貌美,而且还是个富婆,但两位宰相能为了她闹上公堂,风气可见一斑。

只是,丹娘那个倒霉催的丈夫死了还不到一百天……

这么快就有相好的了……

就连樊老汉这一大家子人渣,都觉得有点太过份了。

可是碍于杨沅官人的身份,他们不敢说出来,只能用怪异的神气看着这对“狗男女”。

在他们心里,甚至已经在揣测,方掌柜的究竟是酒醉落水还是遭了毒手了。

越想越怕,好阔怕……

丹娘的父母本就是窝里横儿的主儿,心里一怕,就都眼巴巴地看向二叔。

二叔见过世面,两公母这次特意把他带来,就是指望着能凭他的见识吓唬丹娘。

如今半路杀出个杨大官人,还是女儿的相好儿,两夫妻就只能指望樊二叔给他们出头了。

樊二叔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辩解道:“大官人,你莫要被我家丹娘骗了。这孩子一定是用丰厚的陪嫁哄骗大官人了吧?

须知妇人无子且若改嫁的话,她就无权继承前夫的家产,所以她根本不能改嫁的,她是在利用大官人你啊!”

杨沅忍不住笑了,他松开丹娘,向樊二叔走过去。

樊二叔下意识地退了两步。

杨沅伸脚一勾,勾过一张圈椅,一转身,就大模大样地坐了下去。

杨沅一撩袍裾,袍裾扬起时,杨沅已潇洒地架起了二郎腿,双手握刀,搁于膝上,笑吟吟地道:“你这是在教本官做事喽?”

“不敢,不敢。小民……只是在提醒大官人。”

“呵呵,首先,杨某喜欢的,只是丹娘这个人,她有没有钱,杨某不在乎。”

杨沅拍着刀鞘,慢条斯理地道。

“其次,你们既然知道丹娘并不算是继承了方家的遗产,而是代持。

丹娘若有子,待其子长大成人,财产便要归其子所有。

若无子,便应将遗产交给方氏族亲,由方氏宗族赡养她终身。

又或者她仍可继承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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