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云晗深受打击,她挣到几百两银子就觉得很了不起了,别人一只畸形蟾蜍就卖了四千两。 她小声道:“改明儿我也让慕安他们去山里找,五条腿的、三条腿的,甚至六条腿的蟾蜍说不定都能找到。” 顾凤麟看她嫉妒的小眼神儿,忍不住失笑,蘸水写道:“这并不是一般的蟾蜍,而是自小用鹤顶红喂的,有奇毒,同时也是稀罕的解毒良药。” 慕云晗瘫在椅子上:“知道,我就是羡慕嘛。” 语气里情不自禁带了几分撒娇之意,她自己却没发现。 顾凤麟垂下浓长的眼睫,遮去眼里的光芒。 燕娘子笑着拍拍手:“最后一样宝物。女奴一名。” 一个身穿灰衣的女孩子走上竞价台,她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面无表情,纤细柔弱,个头矮小,其貌不扬。 “她的身体很柔软,力气很大,擒拿术很好,听话,懂事。” 燕娘子每说一句,灰衣女孩就配合着或是将身体卷成一个圆圈,或是举起一个两百斤的石锁,或是将一个彪形大汉打翻在地。 看上去很不错,然而并没有人出价,因为这样的人太普通了。 戊字号包厢的人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说道:“燕娘子,比她好看、身体又柔软的美人多的是,这个不值一提。” 身体柔软的美人,当然不是一般的用途,男人们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 灰衣女孩垂着眼帘,面无表情,垂放在两侧的拳头却握紧了。 一楼大厅里也有人道:“女人天生麻烦多,力气再怎么大,也大不过男人。擒拿术好又如何?花高价聘请一个高手,可不比她更好用?” “是呀,是呀,这也算宝物?” 燕娘子淡淡笑道:“诸位客官莫急,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她最大的好处在于,她不要命。”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死士。 谁买了她,她的命就是那个人的了。 女孩子,其貌不扬,身体灵活,力气大,武艺高,还不要命,听话又懂事……若有特殊需要,会是一把很锋利的刀。 现场安静下来,仿佛都在掂量她的价值。 终于,戊字号的客人淡淡问道:“起价多少?” 燕娘子伸出一根雪白的手指:“只有一个要求。救她哥哥的命。” 就有人问:“她哥哥怎么了?” “畏冷,三伏天也要裹很厚的被子,医药无用。”燕娘子叹了口气,“为了治病,他们倾家荡产,前前后后花了很多银子。” 也就是说,想要治好这女孩子兄长的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怕会砸进很多钱财和精力。 在场的都是生意人,自然不愿花这么大的代价,买这么一个无名之辈的性命和自由。 有人甚至不满地道:“浣花楼什么时候改行做善堂了!” 燕娘子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