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前的一大段遗言,只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说完这句话,老达达尼昂便撒手人寰,只留下他一个人捏紧了父亲刚刚交给他的那枚造型古怪的戒指,忍着泪为老人阖上双眼。
痛定思痛的他留下一句“莫欺少年穷”,便头也不回地离开老家,带着老达达尼昂留给他的三件礼物——一枚戒指,一匹矮种马,以及一句激励人心的话语——踏上了前往王国首都的旅途。
当然了,他也没有忘记钱包和手机。
“前面有家挺豪华的宾馆,先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再整理打扮一番去觐见德·特雷维尔先生。用现在这幅邋遢样子可不成,那就太失礼数了。至于剩下的钱不多了这个问题,等在火枪队谋到职位自然能解决,今天就把钱用掉好了。
“毕竟我作为古老贵族世家的末裔,是不可能到了巴黎去住廉价的汽车旅馆的,我达达尼昂绝不能再被人看不起!”
……
五星级宾馆的大厅里,按照原作剧情走向,故事刚开场就要一个劲看不起达达尼昂、羞辱达达尼昂的“罗什福尔”先生正在一边喝着茶,一边打量保安带回来的那名消瘦的青年和他身旁的混血少女。
青年捧着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笔记本电脑,仿佛把“我是宅男”这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少女手捧相机,东张西望,似乎随时准备好想搞个什么大新闻出来。
见几人都盯着自己看,少女才开口辩解道:
“我没有迷路,我就是发现那几个男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一个房间,似乎要进行什么肮脏的py交易,我的记者之魂在呼唤我去揭开真相!哦对了,我叫林茵,如你们所见,是一名记者!”
看着少女满脸认真的样子,陆诗倦打消了问她“你和香港记者谁跑得比较快”的想法,又把视线投向那名青年。
青年把电脑对着众人放在茶几上,只见他在word上已经敲好了要说的话:
“我乃‘鬼才’——信是也,你们可以叫我阿信。我没有迷路,我只是迷失了人生正确的道路。”
呵,鬼才信你好吧,你这就叫迷路……陆诗倦嘴角一撇,内心腹诽不已。
萌新小队的五个人,怼姐看上去是领头的,似乎有些经验,但也不会很资深,而另外四只明显都是纯纯的萌新。
倒是新出现的这两人,虽然有点特立独行,但反过来也能看出,他们已经是足以独当一面的轮回者了。陆诗倦没什么具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