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人脱罪,乃至毫无代价的走出去,不仅是脸面上的损失,也在于实质上的势力衰退,代表着他们再也无法维持过去的格局。
今后为了自保求存,可能会自相攻伐,甚至会有越来越多人的加入到撕咬吞吃他们的行列。
他们这次做足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就是说动大批咨议局议员偏向他们,进而影响到政务厅,这样可以从上至下给巡捕、密教、处理三局的压力。
不过这些议员虽然和权势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看起来似乎优势在握,可实际没这么简单。
密教、处理、巡捕这三个部门,全是地方上具备独立武力且最有威慑力的三个政务部门,在地方不掌握军权的前提下,政务厅不得不考虑这几个部门的意见。
所以想要压下这件事,达成他们的目的,那至少要有明面上说得过去的大义和理由,符合大顺民国的规矩,强行用权力去压,非但压不住,反而会出现更多的矛盾,他们以后也别想让这些部门配合。
考虑到如今外面各种邪教分子,反抗组织,还有武装团体,不但更需要这些强力部门的配合,而且有时候是涉及到他们的身家性命的,不可能不慎重。
所以程序是必须要走的。
这时受诉、申诉双方已经结束了漫长的陈词,然后是死者家属上台陈述,出现的人都是这些死者家族中的老者和女性。
他们诉说“受害人”的温馨动人,感人心扉的往事,一桩桩一件件,点点滴滴,都说的情真意切,到动情处忍不住哀泣哭诉,让许多旁听列席的人员不禁为之动容,台底下也是响起了低低的抽泣声。
申判官在上面默默看着,等到这些人的陈词结束,他看向陈传,就按例先问一句:“受诉人陈传,申诉方指控你在二十日当夜,于西岗区力安机械旧厂杀死三十七名学员,你是否承认?”
这只是一个过程,一般情况下,受诉人会表示不承认做过这些事,接下来就是双方讼师出场,然后进行当庭抗辨,考虑到这件事的复杂性和参与势力之多,可能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然而他没有想到,在问了这么一句后,陈传很平静看过来说:“就是我杀的,这三十七个人都是我那晚所杀。”
申判官有些诧异,没想到陈传居然承认的这么痛快,不过这不是重点,这件事其实也很难否认,关键杀人的理由。
他继续问:“那么你在杀人之前及过程中,是否有受某方胁迫,或者受密教仪式的操纵,所以才做出杀人行径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