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是个头上裹着绿色头巾的年轻小伙子,锐利的眼神、充满朝气的面庞,容貌有辛格尔七成相似,他是部落首领辛格尔最满意的一个儿子。
丝,拥有一头淡红色长发,额头绑着一支彩色束带,这种发色在草原中十分罕见,只有奥摩尔帝国,这类深居内陆的国度,才会见到这种发色的女人。
从丝比周围人更白的皮肤,洛克知道这是一个混血女孩儿,她的母亲多半来自于草原之外。
辛是辛格尔作为部落继承人培养得后代,丝是辛格尔最珍爱的掌上明珠,
自豪的介绍完这一对儿女后,辛格尔热情的将洛克迎入了大帐。
洛克此时同行的只有西斯和一个兵团派来的副官,数千人的兵团大军此刻正驻扎在灰狼部落外的阿里萨诺盆地口。
从进门之后,西斯这小子就被辛格尔女儿丝的美丽容颜,迷得找不着头脑,作为草原人和帝国人的混血,丝既有草原儿女的热情和奔放,又有帝国女人的矜持与柔美,西斯明显拜倒在了丝的石榴裙下。
可惜的是,丝对这个跟在洛克身边的跟班没有一点兴趣,反而大胆的睁着大眼睛,看着洛克这一给她强烈雄性气息的男人。
撒卡大草原,不论男女都信奉实力至上的法则,草原牧民们尊崇强者,洛克是丝十六年来见到过最强壮的男人。
不错,身材高挑,又落落大方的丝,今年才十六岁,刚到洛克年龄的一半。
因常年服用活化之精和晋级正式骑士后重塑面貌的关系,洛克的外貌定格在了他二十一岁时,这个时候应该算是洛克颜值的巅峰期。
说不上帅,但洛克也绝对不丑,灰白相间的杂色头发,配上他不羁的眼神,反而给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和独孤深闺怨妇们,造成了巨量冲击。
加上在福斯坦养就的亲王风范,给人勇武之感的同时,又不缺乏贵族的文质彬彬,洛克自己可能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当初枫叶村走出来的农家孩子,也不是雄风军团旗下第二兵团的那个小小中队长。
在丝美目连连,打量着洛克时,洛克已经被辛格尔劝坐到了营帐内的主座上,品尝起草原特有的马奶酒。
初饮时,马奶的腥臊味洛克颇不喜欢,待适应后,马奶酒的强烈后劲,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洛克的鼻胃,“好酒!”洛克赞道。
单论马奶酒的烈性,是洛克见过第一个超过朗姆酒的品种,瑕疵有之,又不失为一种好酒。
酒过三巡,正值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