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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张峰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民夫被灼热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抖,难道这位大人有什么特殊爱好,听说军中倒是挺常见的……
“启禀大人,都怪小的多嘴,小的这就干活去了!”
“慢着!”张峰怒喝,几个人立刻停下脚步,茫然不知所措。
张峰从部下手里接过一条长枪,扔给了年轻的民夫。
“拿着,就照着墙角的木桩刺一枪,让我看看!”
民夫不敢违抗命令,急忙点头,或许过于紧张,手心都是汗水,他在衣服上用力搓了好几下。
重新握住了长枪,几个月的训练显示出了成果,他身体微倾,突然爆喝一声,猛地向前冲去。
快速跑出五六步,手中的长枪举起,枪尖如同一条怪蟒,张牙舞爪地刺了出去。一枪正中木桩的中心,足有两寸多深。
张峰可是大行家,一下就看出了端倪,这个民夫脚步稳健,出枪迅捷有力,尤其是相当有准头。他的水平不比一般的老兵差太多,欠缺的就是战场的经验。
一个老兵在战场上能发挥出七八成的本事,至于这样的菜鸟,恐怕能有三成就不错了。按照义州兵的传统,新兵要先参加剿匪,见过血,然后让老兵带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上战场。
但是眼下哪有这个时间,鞑子随时会攻上来,多个猴多三分力气,就算是普通丁壮都要上城。更何况一帮经过训练的民兵!
“听我的命令,召集所有丁壮集合!”
一声令下,手下人急忙行动起来,不多时足有七八百名民夫被召集过来,他们衣衫纷乱,气喘吁吁,显然是刚刚放下手里的活计。
张峰锐利的目光扫过每个人,果然这些民夫不同寻常,一个个身体强壮,站得如同笔直的松柏。不像寻常百姓那样散漫自由。
张峰真想仰天大笑,要是熊秀兰在面前,他肯定毫不犹豫抱起来,转三圈!
媳妇实在是太好了,竟然给自己留下了一支生力军!
别看不到一千人,他们足以替换那些疲惫不堪的战士,只要休息一天,士兵们又能恢复大半的体力,鞑子就等着倒霉吧!
张峰强压住心头的激动。大声说道:“弟兄们,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是从辽东逃过来的,